男子利用网聊骗色骗财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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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57 武汉晚报 | |||||||||
汉网消息(记者 秦杰 通讯员 南法 实习生 袁佳丽 张晓洁 王喆)通过QQ聊天骗女网友发生性关系,又以公开性关系为“资本”敲诈钱财。昨日,记者从汉南区法院了解到,被判刑的朱某已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据指控,去年初,朱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女网友张某,两人多次见面后发生性关系。在骗取张某的信任后,朱某在去年10月至12月间,虚构各种理由,共从张某手中骗取人民
一审法院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朱、康二人使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钱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遂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1万元;判处康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