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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聊骗色骗财“骗”来三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57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秦杰 通讯员南法 实习生袁佳丽 张晓洁 王喆)通过QQ聊天骗女网友发生性关系,又以公开性关系为“资本”敲诈钱财。昨日,记者从汉南区法院了解到,被判刑的朱某已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据指控,去年初,朱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女网友张某,两人多次见面后发生性关系。在骗取张某的信任后,朱某在去年10月至12月间,虚构各种理由,共从张某手中骗取人
民币1.9万余元。今年元月,朱某再次编造谎言找张某要钱,遭到张某拒绝。朱某便伙同康某一起,通过发手机短信、QQ聊天及留言等方式,以公开朱、张二人性关系等手段,多次对张某进行要挟。2月16日,朱某指使康某到汉南摸清张的住址及其家庭成员,以杀害张的子女、兄弟,烧毁其房屋等手段进行威胁,向张某勒索人民币2万元。万般无奈的张某报了案,致使朱康二人敲诈勒索未遂。

  一审法院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朱、康二人使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钱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遂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1万元;判处康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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