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拮据起歹意 入室抢劫101元换来11年刑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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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4:4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8月3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周云剑)26岁正是花样年华,然而,对于葛某来说,他的26岁不再是多彩的青春,而是冰冷的铁窗。因为经济拮据,他竟然持刀入户抢劫,抢得101元钱。经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宁海法院于8月2日公开审理了该案,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初中毕业后在家做农民的葛某,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偶尔打打工,但零工似的打
4月12日6时许,葛某携带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来到了宁海县跃龙街道。在进入肖某的暂住房时,正好遇见肖某在家,于是便用手掐肖某的脖子将其按倒在床上,并持刀威胁说:“你把钱给我,不给我我就杀了你。”被逼无奈的肖某拿出了101元钱。抢得钱后,葛某逃离现场,因肖某大声喊叫使得葛某在逃跑途中被群众拦截抓获,赃款也被肖某取回。法院认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及胁迫手段,入户强行劫取财物,又由于葛某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理,遂作出上诉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