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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区检察院 办公室人员也"办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15: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8月3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张永睿) 今天上午,当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办公室章副主任参加完该院召开的中层干部会议后回来说“我要把以前办的批捕、起诉案件再看看,熟悉下办案程序,我也要开始办案了啊”。办公室是综合部门,怎么工作人员也要办案?原来,这是该院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最近又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该院要求公诉、侦监部门以外的所有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今年下半年都要办理审查起诉和审查批捕案件,而且还必须是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近年来,杭州西湖区检察院案多人少矛盾一直比较突出,同时由于西湖区所在的地域特征——是省会城市的中心、电子信息街区的中心,新类型的如网络犯罪也首先在该区发生,疑难、复杂、重大、新类型案件多是该区办案的几大特征,这无疑又增加了工作强度。2005年,该院人均办理审查起诉案件55余件,人均3天办结一件起诉案件;人均办理审查批捕案件110余件,人均1.6天办结一件批捕案件。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该院此前也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健全和完善主诉检察官责任制,以充分发挥主诉检察官的作用;优化办案组合,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以提高诉讼效率;招聘事业编人员,承担刑检人员所做的法律文书打印、案卷装订等辅助性工作,以保证办案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办案。这次该院推出的这一举措,是对以往措施的补充,以进一步缓解办案压力。该院在采取种种措施扩大办案力量,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同时,更是自我加压,注重案件质量,该院先后制订了包括《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不捕案件不捕说理制度》等一系列保证办案质量的规章制度,并在今年初在该院挑选了业务精通、知识面广、工作认真负责的五名同志组成案件质量考评小组,定期对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案件进行检查评定,以确保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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