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偷税不成补缴税款还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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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23:17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沙区某个体老板孙某加工一批白钢卷门得到32万余元的收入,但孙某没有纳税。案发后,孙某被要求补缴税款,被判刑并处罚金。 2003年4月,沙区某老板孙某为某铝合金厂加工白钢卷门。这批活干完后,某铝合金加工厂支付给孙某工程款32.6万余元。孙某隐匿这笔收入,没有按税法规定纳税。
税务机关掌握情况后,通知孙某申报纳税,孙某仍拒不纳税,偷税数额合计2.1万余元。 案发后,孙某于2006年3月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并补缴税款。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孙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