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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拍卖出“天价”租赁户怒告产权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1:13 重庆晚报

  本报讯渝北区市民袁泽均等7人在经过一场“拍卖”后,所租赁门面的价格超过原价数倍,自感优先承租权没有得到保障的袁泽均等人将产权人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渝北区法院获悉,此案将在近期开庭。

  发生争议的7个门面位于渝北区碧津公园对面,主干道双龙大道旁,是当地比较繁华的地段之一。原租赁户袁泽均等人告诉记者,他们7个人的租赁权都在今年6月底到期,此前
,门面的产权人重庆万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万安公司)通知他们,将对到期门面的租赁权向社会公开竞标,“原租赁户为相同条件下的优先承租人”。

  6月30日,竞标在万安公司会议室进行。当现场喊出一个价无人再追加时,主持人便问原租赁人“跟不跟”,当对方答复“跟”时,他又问场内其他人是否再出高价,于是又有人再出价。如此三番,原价1700元的租赁价涨到了9000元甚至1万元,原3530元的租赁价猛涨到了1.5万元。

  袁泽均等人认为这样的“天价”无法接受,签下了“竞标成交确认书”后,集体状告万安公司,认为竞标过程没有保障他们行使优先承租权。代理律师还称,我国法律对优先承租权没有明确规定,在与“竞标拍卖”结合时如何保障其行使更是一个空白。

  万安公司负责人却认为,他们组织的不是“正式的拍卖”,只是一次竞标,询问“跟不跟”就是在让原租赁户行使优先承租权,而在此之后,竞价还可以进行,其他竞标者仍然有权“竞价”,“否则对其他竞标者不公平。”

  记者杨波实习生张昆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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