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轿车上设爆炸装置炸死车主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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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1:14 生活新报 | |||||||||
表兄弟因赌博争吵后,吴仕毕为了报复浦某,居然在浦某停放在小学宿舍楼下的轿车上安置爆炸装置,将浦某当场炸死,并将整幢宿舍楼的门窗玻璃全部震碎。8月2日12时,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终审宣判,以爆炸罪判处该起恶性事故的祸首吴仕毕及帮凶王锐先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两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0万元,赔偿受害学校经济损失2万余元。
今年35岁的宣威市农民吴仕毕与该市某金融单位的押运司机浦某(被害人)是表兄弟关系,两人曾因赌博输钱产生争吵,导致矛盾日益加深。2005年8月,只有小学文化的该市农民,25岁的王锐先到表姐夫吴仕毕家玩耍。吴仕毕介绍了与浦某的恩怨后,两人预谋采取爆炸的方式杀死浦某。随后,吴仕毕将炸药提供给王锐先,通过试验自制了遥控爆炸装置。同年9月20日晚,王锐先翻围墙进入宣威市榕城镇某小学内的教师宿舍楼下,将爆炸装置挂在浦某驾驶的一辆白色“丰田花冠”轿车底部,设置好遥控装置后逃离现场。同年9月21日上午10时27分,浦某启动轿车后发生事故,造成浦某当场死亡。经有关部门鉴定,事故造成该教师宿舍楼个别构件处于危险状态,综合评定为B级,建议加紧处理此案;被炸毁轿车价值16万余元。案发当天下午4时,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吴仕毕被抓获。同年11月11日,外逃至广州惠州市一建筑工地的王锐先落网。 法庭审理中,浦某60多岁的父母及榕城镇某小学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人共同赔偿死亡赔偿、抚养及车辆损失76.9万元,赔偿教师宿舍门窗及玻璃损失7.9万余元。 法庭上,吴仕毕、王锐先分别以起辅助作用及自首、受指使系从犯及属于故意杀人等要求从轻处罚。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为报复他人,在公私财产较集中的公众场所学校事实爆炸,其行为虽然是指向特定的个人,追求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客观上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及公私财产的安全,检察机关指控爆炸罪名和事实成立。两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当,属于共同犯罪。被告人吴仕毕因赌博被拘留后,多次供述均没有供认实施爆炸的作案过程,其行为不属于自首;王锐先辩解针对特定人和车犯罪,属于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法庭不予采纳。 一审判决宣判后,吴仕毕、王锐先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终审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依法签发了死刑执行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