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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上餐厅半年窃电3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02:43 东方早报

  昨日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获悉,黄浦江上一家名为“帝龙海鲜舫”的水上餐厅日前被查出6个月共窃取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用电。由此,这家水上餐厅也成为今年以来被查实的最大窃电“硕鼠”。电表读数纹丝不动

  据了解,经电脑信息筛选,沪南供电分公司发现,“帝龙海鲜舫”用电状况异常。稽查小组随即赶往这家水上餐厅。

  在现场,稽查小组发现,中午用电、用餐高峰时间段,这家餐厅灯火通明、空调全部开放。但经查勘,稽查小组却发现,虽然该餐厅各层营业厅内空调、照明灯等全部开启工作,但电表读数却纹丝不动。

  经调查,稽查人员发现,该餐厅三相电流表读数显示,其用电量已达到240度/小时,最高峰可达300度/小时。“按照6个月计算,该用户应补缴电费及违约金超过300万元。”稽查人员表示。电力公司:处理窃电有难点

  另据上海市电力公司介绍,在近日各供电分公司开展的反窃电检查行动中,沪北供电分公司在对丰庄地区餐饮、娱乐场所的用电检查行动中,查获5家单位窃电。

  “窃电已经给电力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上海市电力公司介绍说,目前,本市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建立一部保护电能的地方法规。

  据介绍,按照电力法有关规定,窃电构成盗窃罪。“但具体如何定量,目前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没有具体规定。如果能够定量,我们在实际中就有了可操作性。”市电力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

  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是处理窃电案件的难点。“如海鲜舫窃电,海鲜舫老板只是承租人,而按照规定,房屋产权所有者才是电表业主。因此房屋产权所有者应承担法律责任,但其又不是窃电者。”该工作人员说。

实习生 高迪 早报记者 李雪 李道权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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