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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冒牌车主骗后持枪错杀无辜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0:26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法宣) 停车撞到别人车,赔偿款却给了一冒牌车主,肇事者怒持枪找骗子算账,却杀错无辜者,潜逃5年后终被警方抓获。广州市中级法院昨天公布此案,身犯故意杀人、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枪支4罪的范国清被判处死刑。

  撞车赔错款枪杀无辜者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2月1日凌晨2时许,广州男子范国清开着一辆挂江门车牌的三菱吉普车,在广州市荔湾区龙津商贸大厦地下停车场倒车时,不慎碰到了一辆挂广州车牌的轿车。就在范国清不知所措时,有一陌生男子突然出现,自称是车主,要求赔偿。因自觉理亏,范国清便赔了对方2000元。范国清随后开车准备驶出停车场时却被保安阻拦,说是要等真正的车主来处理,范国清才知道被人骗了。

  和保安僵持不下,范国清恼怒不已,打电话叫来一同伙,两人各持一支手枪要找骗子算账,骗子没找到,在停车场外面却撞到赶来的车主朋友廖某,双方一言不合,同伙先开了一枪,范国清也一枪击中廖某的头部,廖某顿时倒在血泊中,后不治身亡。两人随即逃之夭夭。

  制毒案揪出4年前凶手

  去年1月22日,广州警方追查一起毒品犯罪时,在越秀区惠福东路某大厦里抓获了正在制造毒品的李国明(广东郁南人,42岁),在其身上缴获1把手枪和5发子弹,随后又在房间的床头柜里搜到两支有杀伤力的手枪。李向警方交待该枪系由一范姓男子持有。

  8天后,这个范姓男子落入法网,经突击审讯,警方证实他就是4年多前持枪射杀廖某的凶手范国清。

  警方还查实,范国清、李国明二人有制造大量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情节,遂一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去年9月22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范国清和李国明共同犯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范国清另犯故意杀人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后,广州中院认定范国清罪名均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其制毒同伙李国明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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