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午我来接女儿回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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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0:36 东方网-劳动报 | |||||||||
艳艳父亲桂龙根昨天主动致电夏玉云声称: “艳艳找爸爸”追踪 本报讯(记者王业斐吴蓉)昨天中午,本报记者终于拨通了艳艳的生父桂龙根的手机,电话中,桂龙根表示“自己忙,没空接女儿,但是肯定会回来接的”,记者一再追问何
“我不来接女儿有苦衷” 昨天中午12点,记者根据夏玉云提供的两个手机号码拨通了其中的一个,在电话铃响了好长时间后,桂龙根接起了电话。 “你有什么事?想干什么?”记者向他表明了身份,并告诉他艳艳的事情已经由本报进行了连续报道。桂龙根听后显得有些紧张,他连声在电话中说:“我又没说不要孩子,我怎么可能不要自己的孩子?我告诉你,我实在是忙,身上有一大堆事情,没空接女儿。” “那么长时间都没空吗?一年多都不能看一看自己的女儿吗?”桂龙根一时语塞,随后缓缓说道:“我有苦衷,你们不知道。”“有什么苦衷呢?你把女儿扔在别人家,孩子手断了都没有钱看病,你想过孩子的苦衷吗……”此时,桂龙根立刻挂断了电话。记者再次拨打该号码,手机已经关机,之后再也没有开过。 昨天晚上,夏玉云告诉记者,桂龙根下午曾经主动给她打来电话,桂龙根表示,明天下午回来接艳艳回家,不过没有说具体什么时间。夏玉云说,桂龙根曾经多次向她许下这样的承诺,但从来没有履行过,这次很可能又是“随便说说”。 司法民政“爱莫能助” 昨天上午,记者带着艳艳和夏玉云来到浦东新区金杨路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在看了本报的报道并听了夏玉云的讲述后,对夏玉云和艳艳做了问讯笔录。 记者从警方提供的有关桂龙根个人资料上看到,桂龙根生于1948年,家住南汇区祝桥镇军民村,户籍所在地还有他大女儿一家三口。 昨天下午,记者陪同夏玉云和艳艳又来到浦东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替艳艳找到父亲。中心负责接待的同志认为,像艳艳这种情况应由监护人代为向法院起诉,但是目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亲和母亲均无法找到,而夏玉云又不能作为其监护人,法律程序很难启动。他建议找民政部门解决。 随后,记者又来到金杨新村街道民政科,希望民政能解决问题。民政科的两位女同志说,艳艳、夏玉云及桂龙根的户口均不在该街道,因此她们无法出面来解决问题。她们认为,夏玉云应该向桂龙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南汇区祝桥镇派出所报案,请公安部门出面寻找桂龙根。如公安部门经过找寻依然无法找到桂龙根,那公安部门会出具相关的证明,认定艳艳是弃儿,民政部门只有在公安对艳艳的身份有认定后,才可以接手艳艳,把她送往儿童福利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