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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机发生“故障”巨款不翼而飞 市民状告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0:46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一市民在ATM上取款时机器发生故障,按照边上的故障告示进行操作后,卡上138500元不翼而飞。

  去银行ATM自动柜员机上取款,没承想,取款机却发生了“故障”,取款人按照ATM机边上张贴的故障告示进行操作后,卡上的10多万元巨款随后不翼而飞,取款人遂以未尽防范为由将银行告上了法院。日前,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6年4月8日晚,市民姜先生因需要用钱,便和朋友一起在苏州市工商银行的一路边ATM柜员机上取钱。经过一番操作后,姜先生按下了“取款-1500-确定”按键;出乎姜先生意料的是,1500元现金却迟迟没有出来,而且柜员机还发出了令人不安的异常响声,屏幕随后也暗了下来。此时,姜先生意识到:可能是机器坏了,他的1500元估计也出不来了。而让他欣慰的是,银行卡最终被机器吐了出来。

  姜先生随即拨打了95588;与此同时,他看到了机器上张贴着一张发生故障之后的“操作须知”,上面还留有一个“咨询电话”。于是,姜先生就拨打了这个咨询电话,电话另一方的“银行工作人员”让姜先生按照他的指令操作柜员机,姜先生均照着做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姜先生银行卡上的钱被转走了138500元。

  姜先生很快和银行方面取得了联系,了解到所谓的“操作须知”并非银行所设置,遂向公安部门报了案。

  考虑到自己是按照自动款员机边上的告示进行操作的,姜先生认为,银行未尽到必要的防范义务,遂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赔偿其损失。

  日前,沧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原告姜先生认为,犯罪嫌疑人用假证件办理了用于犯罪的灵通卡,工行没有及时发现,在审核上存在疏忽;而出币口被人动过手脚,柜员机边上被人贴了用以诈骗的“操作提示”,原告是普通公民,根本无法辨别其真伪,故而按电话提示操作,造成损失,银行缺乏必要的防范措施,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被告银行方面则认为,损害是犯罪行为造成的。原告在出现状况后,未按银行卡章程进行处理,而是听信电话提示,进行不当操作。原告自己应当承担责任,被告没有过错。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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