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栋房产作抵押借款1.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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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4:51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吴雪勤李婷)为救老伴,七旬老汉抵押家里的两栋房子,借款1.5万元。如今老伴病逝,债主以超过还款日期为由,非要老汉两栋房子不可。 新洲人王老汉,今年72岁,老伴去年被查出晚期肝癌。儿女均放弃为母亲治疗,但王老汉拿出全部积蓄救妻子。由于病情需二次手术,老汉只得四处凑钱。
今年3月,王老汉以自家两栋共200多平米的房子作抵押,向同村刘某借款1.5万元。双方签下房屋抵押合同注明:3个月后未还钱,房子自动转为刘某所有。 第二次手术后,老伴病情不见好,于上月病逝。由于3个月的还款期已过,老汉无钱还债,刘某找上门来,要按合同与老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对此,王老汉的3个儿子表示,按当地行情,两栋房子最少可卖6万元以上。他们愿意替父还钱,但刘某却称,“不要钱,只要房子”。 湖北熠江律师事务所熊惟蛟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王老汉与刘某签订的合同,有显失公平的嫌疑,因此,王老汉在偿还刘某1.5万元债务后,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抵押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