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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首次对野猪和华南兔开“杀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6:3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新华社南昌8月4日专电记者从江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了解,由于江西省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野猪和华南兔繁殖速度过快,庞大数量的野猪经常出没山区、县城甚至城市近郊。野猪伤人、致人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为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农作物,江西省有关部门要求,从即日起至明年4月30日,组织相关人员限量捕杀野猪1万余头和数千只华南兔。

  根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9条规定,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
制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江西省为此决定,由江西省公安厅和林业厅共同组织,发放相关证件到狩猎户手中,组织其进行有计划限额猎捕。证件上专门注明了狩猎的种类、数量、期限及该用什么样的狩猎工具,并有专人负责监督检查。

  另外,由于华南兔的数量也在急剧上升,江西省也将其列入了限额捕猎的名单。记者了解,野猪普遍体重在80公斤至150公斤之间,野猪三年产两次崽,一窝多达十几头小猪,在中国南北各地均有分布;华南兔也称短耳兔,俗称野兔、草兔,是体型较小的一种野兔。其繁殖能力极强,怀孕30天后可产小兔5到8只,一年可产数次,广泛分布在中国华南及台湾岛。江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介绍,野猪和华南兔均属江西省非重点保护动物。(记者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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