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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六建相关负责人昨日出面表态——支持死者家属做法医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3:4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8月4日讯(记者 祝田园 黄强 实习生 陈涛)今天,本报刊登了关于农民工王金保意外身亡的报道。下午,施工方江苏南通六建集团副总经理、济南处主任戴先生来到本报,就王金保猝死一事做出相关解释。

  “支持死者家属做法医鉴定”

  “王金保是发病猝死的,这个有证明。”对于家属王金山等人所质疑的王金保的死因,戴先生坚持猝死的观点。他向记者出具了王金保就医时的病历、死亡证明的复印件。

  对于家属提出的死者王金保头部有伤痕、身上也有大面积淤血的疑问,戴先生表示自己没有仔细检查遗体。他同时表示,即使是施工时碰撞造成的伤痕,也不能证明这就是导致王金保死亡的致命伤,王金保的家属可以去做死亡鉴定,他们可以考虑先垫付部分费用。

  “应按‘视同工伤’进行赔偿”

  “王金保是猝死,不是安全生产事故,所以赔偿标准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里确定的‘视同工伤’情况来判定。”戴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赔偿依据。

  记者随后查阅了《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其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赔偿办法,戴先生又计算出了赔偿金额:合计约8万余元。

  王金山等人则认为,王金保是摔伤至死,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应该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赔偿标准:死亡者家属获得的工伤保险补偿和死亡赔偿金的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20万元。

  “不给病历和提尸单是怕家属情绪失控”

  王金山等人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施工方不肯把病历和提尸单原件交给他们。“我们是王金保的家属,拿到病历和提尸单是很正常的事情,为什么不行呢?”王金山说。

  戴先生对此解释说:“现在王金保的家人情绪比较激动。所以我们必须要等到事情处理完后才能交出原件,不然,万一王金保的家属情绪失控,撕掉病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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