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理力争8年不辍 大冶一农民获19万元国家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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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5:44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 黄宣传 通讯员 肖庆军 石国栋)2日上午,大冶市大箕铺镇农民曹衍国历经8年上访,最终获得19万元国家赔偿。 1997年8月28日,曹衍国的儿子曹茂亚借给乡邻曹祥发5.96万元,曹祥发在借条中承诺,如在1998年还没有能力把钱还清,就将建设路新村78号房交给曹茂亚处理。随后,曹茂亚入住该房,1998年曹祥发未能还款,曹茂亚继续使用该房。
1998年5月,平地起风波。乡邻曹建军也借给曹祥发6万元钱,曹祥发无力归还,曹建军便让曹祥发把建设路新村78号房抵押给他。曹祥发称其房已给曹茂亚抵债,不还钱也不让屋,曹建军为此将曹祥发告上法庭。经大冶法院调解,限曹祥发在当年5月31日前还清债务。如逾期不还,则将曹祥发建设路的房子作为抵押。 不久,大冶法院查封该房。并于1999年5月作出民事裁定,随后进行拍卖。既非原告也非被告的曹茂亚深感茫然,搬出该房。 从1998年开始,曹茂亚就向当地法院提出异议,并先后到大冶、黄石等地反映情况,要求赔偿有关损失。 8年后,通过沟通,6月5日,大冶法院终于与曹衍国达成协议:大冶市法院赔偿和补偿因违法执行该房屋给曹茂亚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19万元,分2次付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