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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背后的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9: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2005年7月的某天,在肥东县石塘镇某村村民王新身上发生了一件“喜事”、“奇事”。说是“喜事”,是因为打了多年光棍的王新终于修成正果,讨到了“新媳妇”,告别单身;说是“奇事”是因为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手续时,竟然被告知新媳妇使用的身份证是伪造的。更奇的是几天以后,娇滴滴羞答答的“新媳妇”竟然在王家人的眼皮底下神秘失踪。这一系列变故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日前,一起由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诈骗案终于为我们揭开了事件背后的真相,“新媳妇”姜梅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并处罚金10000元。

  今年29岁的姜梅是湖北潜江市老新镇无业居民,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一心想走捷径,寻觅一夜暴富良方的她经杨某、柳某等几个朋友的指点,凭借着爹娘给的几分“丽质”和 “姿色”,合伙干起了采用假结婚骗人钱财的勾当。姜梅化名“林丽萍”,并伪造了一张“林丽萍”的假身份证伺机作案。

  2005年7月14日经人“介绍” 姜梅认识了到湖北省监利县娶老婆的肥东县石塘镇村民王新打了多年光棍的王新立刻被眼前这个叫“林丽萍”的女人所吸引而“林丽萍”也对眼前腰包鼓鼓的王新 “一见倾心”,在“介绍人”的积极撮合下,双方很快商定:王新付给介绍人“介绍费”6000元,付给姜梅、杨某、柳某等人彩礼费9200元。其中姜梅分得赃款4000元。

  娶到了漂亮的“新媳妇”,王新自然很高兴。害怕日久生变夜长梦多的王新不想再耽搁,赶紧带着“新媳妇”返乡办结婚手续。就在王家人为“新媳妇”办结婚证时,却意外地被民政部门告知,“新媳妇”使用的身份证是伪造的。望着眼前来历不明的“新媳妇”,又花了那么多的钱,王家人心里没了底,加紧了对“新媳妇”的看管。然而,王家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新媳妇”不见了,人财两空的王家赶紧报案。幸亏发现及时,“新媳妇”在准备坐车逃往外地前被抓获。

  检察官提醒

  据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被告人姜梅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假结婚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治。那么近几年,类似的诈骗案为什么在广大农村地区时有发生呢?检察官认为,当前农村经济落后,广大农村地区由于长期受重男轻女等传统陋俗的影响较深,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甚至出现“一女难求”的情况,再加上广大农民朋友尚未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娶一房媳妇动辄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一些大龄青年由于个人和家庭因素,就是负债累累也很难娶上媳妇。此外,买卖婚姻,彩礼之风盛行,这些都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检察官告诫人们,婚姻要以感情为基础。买卖婚姻非但违法,到头来能落得鸡飞蛋打,人财两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涉案人均为化名)

  ·关朝银张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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