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7旬老父再婚 六个子女拒付赡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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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0:05 汉网 | |||||||||
汉网消息(通讯员樊斯坦陈永勇王天罡见习记者柯美学)不满7旬的父亲再婚而拒绝赡养,6子女被老爹告上法庭。昨日,丹江口市法院判令子女须每人月付赡养费50元,并分担父亲生病的医疗费。 刘爹爹70岁,老伴前年去世。由于生活孤独,刘开始与同村杨某交往,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决定再婚。刘爹爹的子女极力反对,并称如父亲再婚,将不承担赡养义务。
刘坚持结了婚,但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没有钱生活。见子女们不理会,刘便诉至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