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继续收赃 庞某被改判实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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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0:3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鸿光)犯销赃罪的庞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继续为盗窃犯罪分子收赃,近日被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撤消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去年12月,庞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仍收买20台笔记本电脑、1台投影机,总价值7.27万元,后加价出售牟利。案发后法院查明,庞某去年10月曾因销赃罪被浦东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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