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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内讧难领维修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1:10 新京报

  因业委会主任无法向银行出具公章;续聘或重选物业也无法进行

  本报讯(记者 张晓玲)由于海淀怡美家园小区业委会内部出现分裂,工作不正常(本报8月3日报道),导致小区诸多公共事务的办理受到影响:物业管理合同到期、蓄水池整改等都无法进行,“业主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业委会主任史少华说,由于得不到掌管公章的那几名委员的认可,业委会无法凭章查询公共维修基金去向和具体数额,其他工作也都
无法开展。

  水池整改难领维修基金

  “我现在不知道自己还是不是业委会主任,”史少华说,从5月份召开第三次业主大会至今,业委会内部出现问题已经近三个月,他和其他5名年轻委员现在连业委会办公室都进不去,业委会的档案、公章等都在另外3名委员手里,而且他们躲着不肯见面。

  另外3名委员之一的潘明华认为,6名年轻委员因为长期不到会,已“自己把自己除名”。根据第三次业主大会议案,新增补5名委员,已经在海淀小区办备案。潘明华说,对方对我们“进行攻击和谩骂”,导致很多工作进行不下去。

  据潘明华说,小区蓄水池面临整改,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双方均表示,小区1300多户入住时都交了1万元公共维修基金,共一千多万。

  “业委会要查公共维修基金,需要主任签字、盖公章等,”光大银行(市建委指定)花园路支行工作人员介绍。“我现在没法查。”史少华说,此外,小区物业已经到期,是续签合同还是重新选聘,工作均无法开展。

  居委会被指有失察之责

  6名委员认为,第三次业主大会召开程序违法,居委会作为监督、指导方,存在责任;接下来盖章的街道办、小区办,也有失察之责。

  “召开此次业主大会,已在小区里公示,”居委会主任陈琴称,业委会是自治组织,她不清楚其内部的事。作为居委会进行了几番调解,两拨人并没能和解。

  史少华说,他们已就此向海淀区建委提起行政复议,但被驳回。目前惟一的办法是由20%业主提出改选业委会,但这项工作非常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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