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在马路中央大巴被拖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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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2:27 深圳商报 | |||||||||
港龙运输公司承诺支付赔偿费被撞裂民居开始维修 横在马路中央大巴被拖走 【本报讯】8月3日,本报报道了在坪地街道坪坑路上发生的一起大巴撞裂路边民居的交通事故。昨日下午16时,扣车屋主与380路大巴负责人达成赔偿协议。16时30分,这辆横
昨日,记者来到事故现场看到,380路大巴仍横着停放在坪坑路上,庞大的车身占据了三分之二的路面,很多车辆行经此处都要绕过大巴车身方可行走。被撞民居屋主王先生称,在不让交警拖走大巴背后,他也有苦衷和委屈。 王先生委屈地说,他也不想为难大巴司机。王先生是搞建筑出身的,知道被撞的墙壁刚好是承重墙,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房屋坍塌的事故,必须马上开始维修工作。评估了大致的维修费用后,王先生向380路大巴所属的港龙运输公司提出,让公司留下2万元的维修费用押金,双方可以定好协议再支付维修费用。运输公司在赔偿问题上始终和王先生无法谈妥。王先生说,当时他考虑到如果房屋倒塌会伤及无辜,他无法担负责任。无奈之下,他才不让交警拖走大巴车。 昨天下午,港龙运输公司有关负责人刘先生也来到了事故现场。刘先生表示,公司大巴车都买过保险。按规定,发生事故后,应先由交警将车拖回交警队进行检测,调查取证后划分责任。待责任划分明确后,当事三方进行调解并支付赔偿。如果他们先支付赔偿费用,等于破坏了这个赔偿程序,运输公司的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刘先生愿意和屋主平心静气进行协商,因为大巴停用了三天之久,对于公司的营运影响很大。 下午16时,王先生和刘先生终于坐下进行协商,并最终达成了协议。协议中提到,运输公司支付王先生一定赔偿金额,王先生负责维修好房子,并不再追究运输公司责任。 16时30分,停留在坪坑路长达68小时的大巴车开离王先生的房子,王先生也立即通知施工队开始维修房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