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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年龄互调 妹妹“老”姐姐3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2:3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邓志勇 实习生何李发)家住来宾市兴宾区三五乡大桥村公所泡水村的陈×英,近来感到很烦恼,因为当年办理身份证时,她的出生日期同姐姐陈×秀被弄错了,导致她比姐姐大3岁。而该乡派出所民警对记者表示,要将年龄“调”回来,须先到来宾市公安局注销原来的身份证,凭注销单和户口本才能重新办理。

  8月4日上午,在南宁打工的陈×英告诉记者,1997年,她和姐姐陈×秀一起到三五乡派出所办身份证。由于当时她俩都还在上学,由其父亲代领回身份证,之后身份证就一直存放在柜子里。

  2002年,陈×英外出打工时才发现自己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与姐姐的出生日期竟然被调换了,她一下子比姐姐“大”了3岁。由于不知怎样才能恢复真实的出生日期,所以一直拖到现在。

  陈×英告诉记者,无缘无故“大”了3岁,给她增添了许多烦恼。去年,她到南宁一家公司应聘,招聘单位认为她年龄偏大,没要她。她到广东等地找工作,也因年龄问题搁浅。此外,她男朋友的态度也令她感到很尴尬。

  她说,她和男朋友是同年出生,但男友看到她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心里总“嫌”她“老”他两岁多。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尴尬,陈×英很感慨,“何时才能恢复自己的真实年龄?”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三五乡派出所一卓姓民警。卓民警告诉记者,由于当时办理身份证的原始材料是用手抄写的,工作量特别大,加上陈×英姐妹的户口本上的家庭信息基本相似,填写起来容易混淆。像陈×英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对工作、对生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而修改身份证是件麻烦事,除非确实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否则没必要修改。

  但他也告诉记者,经过严格复杂的程序还是有修改的可能。陈×英要把原来的身份证,拿到来宾市公安局注销,然后,凭注销单以及家庭户口本到三五乡派出所,重新办理身份证,恢复“实际年龄”。编辑:韦怡作者:邓志勇 何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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