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结婚18岁生子 “少女妈妈”遭遇无效婚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6:0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龙桥 通讯员 张甜)17岁虚报成21岁,少女汪云(化名)与青年许风(化名)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子。3日,十堰市张湾区法院依法宣布这桩婚姻无效。据悉,这是十堰市法院系统判决的首例少女妈妈无效婚姻案。 十堰市张湾区居民汪云,1988年5月30日出生。2004年10月,汪云与比自己大8岁的郧县青年许风相恋,2005年1月2日,两人准备结婚时,汪云仅17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今年5月,汪云的父亲以女儿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女儿同许风的婚姻无效。 张湾区法院审理认为,虚报年龄骗取结婚证,二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遂依法判决两人的婚姻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