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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垃圾筒该由谁来配备? 物业与开发商各执一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1:2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全君兰)大多数市民每天早晚出门时,都会把一天的垃圾拿到楼下的垃圾筒放,再由小区保洁员收集运走。但南宁市民周先生却在这件事上遇到了烦恼:他居住的小区,开发商没有配备垃圾筒,垃圾要么拿到很远的垃圾池扔,要么扔到物业提供的既漏洞又透水的竹箩筐,由此再次污染了小区的环境。而物业却称因不属其责任范围,竹箩筐也只能“暂时”义务提供。

  业主:小区垃圾箩筐装

  “去年5月交的房,至今已有五成居民入住,但小区没有垃圾筒,居民看到小区路面哪里有垃圾堆就往哪里扔,结果到处是乱扔的垃圾,小区变得很脏乱。”住在南宁市金宇新城的周先生告诉记者,在居民们的强烈要求下,半年前,物业在每栋楼的楼梯口处放了一个箩筐,用以收集居民的垃圾。但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漏洞透水的箩筐根本装不住污水,一下楼就看到污水横流在小区的路面上,再经日晒雨淋,不但臭气难闻,地上也留下难看的痕迹。”

  8月3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一个个陈旧的竹箩筐摆放在一楼楼梯口前,而污水沿着箩筐底部向马路中间画出一道道黄黑的斑痕。

  记者随后走访了南宁市的青山路、民主路、东葛路的几个小区,发现各小区配备的垃圾筒各有不同,有带封盖式的,也有半敞开式;有开发商建设时配置的,也有物业负责提供的。有个别新交房的小区,也有开发商用箩筐给居民装垃圾的。

  物业、开发商:没有规定要担责

  记者查阅相关规定发现,找不到要求开发商或物业必须为小区配备垃圾筒的规定。

  “今天我还向公司申请了10个箩筐。”当天,负责金宇新城小区物业管理的南宁市华清园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一姓庞的主管告诉记者,作为物业,只是对小区现有设施进行管理,并没有要为小区提供配套设施的要求。业主向他们反映后,他们已向开发商反映交涉,对方以没有规定必须提供为由推辞。目前,物业仍继续与开发商协商处理中。物业为了业主考虑,向公司申请暂时由物业义务提供箩筐来装垃圾。“在还没有确定由谁来配备垃圾筒之前,物业的能力只能做到这一点。”

  该小区售楼部负责人许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小区去年交付使用时,其相关资产及账目已向物业移交清楚。而且垃圾筒不是小区开发过程中强制必须配备的公共设施,国家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既然可做可不做的,开发商不打算做。”

  管理部门:业主可协商解决

  南宁市规划局法制科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小区公共设施的配备还没有详细的固定标准,规划部门也无法对开发商进行强制要求。若开发商向规划部门提供的小区规划总评中,确定有配备垃圾桶项目的,开发商就必须配备,如不配备,规划部门可按规定予以处理。但如若没有,他们也不好强求。

  “物业公司对小区增加设施没有义务,物业管理处对此也没有约束力。”南宁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认为,作为人性化的物业管理,购买垃圾筒的费用并不高,对物业收费影响并不大的情况下,从物业管理费里出资也未尝不可。业主在通过业主委员会清退或聘请物业公司时,把配备垃圾筒这一条增补到双方的合同里,双方协商同意即可。编辑:王香菊作者:全君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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