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民就业 政府年贴8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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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宜宾市就业再就业“6+1”新政策配套体系出台 4日,宜宾市出台了就业再就业的最新政策及相关6个政府部门的配套措施(简称6+1)。据悉,此类助民就业政策,在全川市州中尚系首次出台。而要全面推行“6+1”就业新政策,宜宾市政府一年将投入8000余万元。
优惠证发放范围扩大 4日,宜宾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叙忠在向媒体解读就业新政策时称: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将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人员将从原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扩大到退役军人、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新政策优惠多 新出台的就业新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申请2万元以内小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50%贴息;凡宜宾行政区域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办证及年检相关费用工商部门全免)并经营1年后的次月,可申领一次性400元自主创业奖;各用工单位当年新增1个就业岗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保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保费,政府给予每岗位200元的新增就业奖;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就业困难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按持续经营时间每满1年给予500元自谋职业补助费。 另据悉,今年起至2011年,该市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及“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其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延长到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社保补贴险种在原基础上新增医疗保险。 对企业裁员有强硬规定 对企业裁员,就业新政策强硬规定:企业规模裁员,其方案必须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一次性裁员达到或超过职工总数15%的,事前要报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级政府备案;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企业非特殊情况和本人要求,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记者杨元禄(短信代码:41901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