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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游泳 职高生殒命采沙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5日下午4时许,绵阳安县职业中学高三学生郑兴太与老师、同学一起在安昌河花荄段一采沙坑中游泳时溺水身亡。直至昨日上午11时许,郑兴太的尸体才被打捞上岸。目前,善后工作正在进行,当地警方已就此展开调查。

  出事:6人下河游泳上来5人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接到读者报料后赶到位于安县县城花荄镇东侧的出事河段。虽然时值夏季丰水期,但安昌河此段的水流量并不大,随处可见裸
露的河床。记者在现场看到,河中的采沙坑随处可见,采沙坑一般呈圆形,直径约有15米。当地居民称,其深度约为4米。

  在出事的采沙坑旁,10余名男子正在进行打捞,一旁的河堤上有数十名居民在围观。据一名目击者介绍,5日下午4时许,她路过河堤时,看见河中的一个采沙坑中有6名男子在游泳。“没走出多远,就听见游泳的几个人在喊‘救命’。”当她回头再往采沙坑中看时,游泳的6名男子只剩下了5人,他们有的在水中摸索,有的从水中起来打手机报警。很快,警方和当地群众赶到现场,开始组织打捞。

  “但是打捞一直没有结果。”据现场参与打捞的人员介绍,溺水的男子叫郑兴太,已满18岁,是安县职业中学高三学生。近日,该校组织高三学生在附近一家工厂实习。

  直至昨日上午11时许,郑兴太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此时已距其溺水近20个小时。

  调查:溺水时老师也在现场游泳据了解,目击者所说的6名男子中,有4人为安县职业中学的高三学生,一人为其中一名学生唐某的亲戚,还有一人则是该校的老师。在打捞现场,记者见到了那5名游泳者,对于事发时的情形,他们都讳莫如深。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那名老师才承认,事发时他也在现场。随后,他领着其他4名当事人匆匆离开了现场。

  随后,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该老师接受警方调查时称,当日下午,4名实习学生前往安昌河中游泳后,他便让学生唐某的亲戚带他前去找学生。找到后,他和唐某的亲戚也下河与学生们一起游泳。

  当日下午3时许,郑兴太远在山西打工的父母接到儿子的死讯后已匆匆赶回安县。

  律师:学校学生都有责任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的王新年律师认为,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郑兴太同学在实习期间溺水而亡,尤其是在有领队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发生悲剧,表明领队老师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存在过失,表明其所在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存在缺失,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河滩上遗留下众多的采沙水坑,又没有任何警示标记,这一个个安全隐患表明河道管理部门在监管方面也存在过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郑兴太作为一名已经年满18岁的成年人,应当能够预见到游泳的危险性,对此,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文/图丁伟记者廖兴友(短信代码:419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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