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百姓心中长明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7:15 红网-湖南日报 | |||||||||
通讯员 刘新华 本报记者 陈勇 外表温文尔雅,透出一身儒气,却有一副铮铮铁骨,满腔浩然正气,一副为民除害的正义心肠,令犯罪分子闻风丧胆。他,就是攸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彭傅纲,今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他凭着对人民群众的赤胆忠心和公安民警的胆略才干,亲自或者带队侦破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起,使500余名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抓获逃犯140名,其中命案凶
2004年2月17日,攸县湖南坳乡自村村民袁松德等23人来到刑警大队报案称:生猪商贩陈某侵占了他们的售猪款,请刑警大队立案查处。彭傅纲热情接待了他们,了解具体情况后,他认为立案证据不足,但并不是一推了之。群众的需要,就是公安民警的职责,群众的利益就是至高无上的利益。他立即组织民警调查有关情况,依法传讯陈某。彭傅纲亲自与陈某谈话,了解生猪收购、运输、在深圳销售与结账的全过程,以及陈某自称生猪销售款被抢的经过后,从中发现了破绽,陈某不得不交待了瞒骗、侵占猪款的事实。最终,刑警大队为群众追回了11万元生猪销售款。 2005年6月,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2004年2月高和乡李某在黄丰桥亲戚家借了6000元钱,他在返回途中与凉江乡张某驾驶的农用车相撞受伤,被“120”送往医院急救无效后死亡,6000元借款不翼而飞。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处理,张某被判处缓刑,但6000元钱不见一事,有关部门未能一并处理。李的家属怀疑医生、护士在抢救李时,见财忘义,侵占了这6000元钱,遂到刑侦部门报案。彭傅纲听了情况简介后,认为立案依据不足,不能立案侦查。但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使他接受了报警,并指派刑警深入交通事故现场,寻找现场目击证人了解情况,随后又到医院,与“120”急救车驾驶员及医生、护士逐个谈话。他综合调查所得情况,认为肇事司机张某侵占死者钱财的嫌疑最大,果断决定将张某“请”进刑警大队,对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道德和法制教育,陈明利害关系。面对刑警们真诚的感召,张某承认自己在死者李某进抢救室前上厕所时,将李某遗失在厕所的6000元钱侵占。李某的家属从彭傅纲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6000元钱时,感激不已。蒙“冤”一年之久的医生、护士们,也很感谢刑警们为他们讨回了清白。 “四面湖光收眼底,万家忧乐到心头”。作为一名专司刑事侦查工作的民警,彭傅纲在特殊的岗位上,诠释着一名人民警察的另一种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