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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巨额公款买彩票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8:0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莱芜讯一公司业务员挪用巨额公款买体育彩票,近日被钢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马某原为莱芜某公司业务员,大专文化,去年被公司派往无锡负责钢材销售业务。2005年10月,他迷上了彩票,开始购买体育彩票。由于工资不多,他便将目光瞄上了公司货款,采取卖掉钢材将货款据为己有的办法,短短两个月内,挪用货款342675.60元。有了这些
钱,马某买彩票特别大方。从10月15日到12月16日,他几乎每天都往彩票站跑,多的时候一次买27500元,最少的一次买了5828元,其间先后中过7万余元奖,但也买了彩票,前前后后买彩票共花费415928元。2006年2月28日前,马某东凑西借还款102800.03元,尚欠239875.57元无力偿还。

  钢城区法院审理认为,马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数额巨大,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案发前马某主动向公司交待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理;退还挪用的部分资金,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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