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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毒品原植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8:16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吴晓威 记者陈智博)市公安千山分局开展为期一周的“铲除毒品原植物”整治行动。4日上午,民警在全区范围内共清剿毒品原植物罂粟百余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我市禁毒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
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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