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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暖瓶无说明“爆炸”后赔一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08:29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农民工小赵花15元钱买一暖水瓶,回去第一次装开水暖瓶内胆就爆裂了。村里的维权站责令商店承担该暖瓶的一半费用。这是8月6日记者从东陵区消协了解到的。

  上个月的一天,小赵在白塔镇的一家日杂商店花15元买了一个暖瓶,回去后第一次灌上开水,暖瓶内胆就爆裂了。他忙找到该商店讨说法,可是商店以小赵的使用方法有问题为由拒不承担责任。小赵于是找到村上的维权站投诉。维权站人员经了解情况认为,小赵的
使用方法确有问题,因为刚开的水装入暖瓶后会产生气压,可小赵却怕不保温,装入开水后把瓶塞盖得非常紧,结果导致暖瓶里的气压过高发生爆裂。但是,在双方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家没有告知这个知识或提醒小赵注意。因此商家存在告知不到位的责任,白塔村维权站在和白塔消协分会沟通后,带小赵找到商店,并宣讲了《消法》中有关“消费者享有获得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等条款。最后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责任。小赵又添了7元钱,商店重新卖给他一个新暖瓶。双方都表示满意。(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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