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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中学生被指填错志愿需交4万元择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0:03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朱丰俊) 连日来本报一直在关注广州中学生小华(化名)的上学问题,昨日记者获悉,小华暂时已经在市一中报到,但在8月24日注册时,仍需一次性缴纳4万元的择校费,否则可能面临转学或退学。

  对于小华的境况,市一中的程副校长在同情之余也表示,校方也是无可奈何,因为招生都是按市招生办有关手续和规定来办,小华已被招录为该校提前批的择校生,就不能按
公办公费来对待,她只有以择校生的身份才能进一中。而学校也没有分期付款交费和减免部分择校费的先例,所以小华注册时还是需要一次性缴纳4万元。学校每年级都会有特困生,他们可以申请补助,符合条件者每学期都可以享受一定的特困补助。

  记者了解到,海珠区一所民办学校得知小华的事情后,曾表示愿意以公费接收她入学。但小华家住荔湾区,离该校太远,而小华的父母也想尽量让女儿读公办学校,再三考虑之下,最后决定先按择校让女儿到市一中报到。

  但对于是否能筹到4万元择校费,小华爸爸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我只是一个公交车司机,要养活妻女还有多病的老母亲,公司也不可能借钱给我,到哪里去筹那么多钱?”

  新闻回放

  小华是广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应届中考生,8月2日,她写信向省政协委员孟浩紧急求助:她填报了市一中公办公费的志愿,中考成绩高于该校提前批录取线,但自己却被市一中录取为择校生,要多付4万元的赞助费。小华称,自己父母均以打工为生,一家四口至今挤在十几平方米的

廉租房中,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

  广州市教育局调查小华反映的情况后表示:是小华自己填错了志愿。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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