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过户赠予能否反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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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0:07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朱滨 实习生楼轩 郑政)父母将房子给了大儿子,且过户手续都已办理。一直不知实情的小儿子,认为自己吃亏不少,要求父母“重新分配”。家住汉口北湖小区的吴爹爹,昨致电法律在线咨询:赠予能否反悔? 吴爹爹称,2004年7月,考虑到年近古稀,房子今后总得有个归属,就把房子给了一直和自己住在一起的大儿子。当时,小儿子一直在外地打工。房子的事,也没告诉小儿子。
今年上半年,小儿子知道“房子给了哥哥”的事后,不依不饶,强烈要求给他一半。吴爹爹坦陈,现在房价涨了很多,原来只要12万元左右的房子,现在价值20多万。“小儿子是有些吃亏”,如果法律允许的话,是想重新分配。 【律师观点】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学军称,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父母对自己房产具有支配权,当初赠予给大儿子且已过户,视为赠予行为完成,具有了法律效力,不可反悔。 此外,父母处置自己财产,无需告知他人,在本案中,吴爹爹将房子给大儿子,无需告知小儿子。律师指出,若父母在以后生活出现困难,大儿子应适当多承担赡养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