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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首钢旧电缆 一人被判7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2:53 法制晚报

  盗窃首钢旧电缆 一人被判7个月

  本报讯 (记者 李奎)何某去首钢的一处拆迁工地上寻找废旧物品,最后竟然把100公斤的旧电缆线盗走。日前,何某因构成盗窃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查明,2005年11月3日21时许,何某伙同他人在石景山区首钢炼铁厂五炉拆除工地内,趁着夜色盗窃了大量的旧电缆线。

  经鉴定,被盗窃的旧电缆线重量为100公斤,价值3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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