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女友6年后在受害者生日投案自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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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5:17 北京晚报 | |||||||||
今天上午10时15分,本报记者陪同陈先生(右)走进崇文分局。郑涛摄 本报讯 (记者 蔡文清) 今天早晨8时30分,一个自称在6年前杀死自己女友的男子走进本报编辑部要求投案自首。他说,今天是他女友26周岁的生日。 今天早晨6时57分,本报热线接到一名男子电话,称自己有命案在身,想找位记者聊一聊。8时30分,这位陈姓男子来到报社。他从报社货梯上来,记者希望与他握手时被他拒绝。他身高1米65,身材壮实,头发较长,圆脸,厚嘴唇,眼睛不大,满面疲惫,左前臂上有三
为女友曾经自残 2000年上半年,从舟山某舰队退伍的陈先生来到广东东莞石龙镇某酒店当保安,当年5月2日认识了楼面经理刘晓玲(化名)。他对漂亮聪明能干的刘晓玲很是仰慕,随着进一步交往,陈先生发现自己爱上了她。“这时,酒店里大家对一个漂亮的女经理与一个保安谈恋爱议论纷纷,为了不给她增加压力,我于6月8日离开东莞返回老家。”陈先生承认,“自始至终玲儿都没有明确表示过喜欢我”,但自己却“发誓一定要娶到这样的好姑娘,幻想着国庆节就可以结婚”。 8月初迎来了刘晓玲的生日,陈先生想再次去东莞给女友一个惊喜,但他站在火车上给女友打电话时,对方不冷不热的语言让他很恼火,他一气之下又回了家里,父母看他心神不定的样子再次埋怨他。“就在父母还在唠叨的时候,我拿起菜刀猛地砍向自己的胳膊。” 自残事件后陈先生情绪非常低落,他写信向刘晓玲讲述这一切,不断表白对她的爱慕。刘晓玲多次回信,但说从前的一切都过去了,人要面对现实,路在前方在远方。 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时,陈先生大段大段背着女友给自己的信,这位自称爱好文学的男子用诗一般的语言讲述着这段让他刻骨铭心的爱情。 以看长城为名骗杀女友 女孩的婉言拒绝让陈先生痛不欲生,当年10月2日,他再次来到东莞。“按照我的想法,此时我们应该结婚了,至少是订婚了,可现在我却孤身一人。”他萌生了一个罪恶的想法,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当天晚上,他以带女孩看长城为名,将刘晓玲约到了石龙镇珠江支流东江的江边,用事先准备好的放有麻醉药的饮料让女孩喝下,待其昏迷后用绳子将她勒死,并倒上汽油焚尸,最后女孩的尸体被烧成了灰烬,让海浪冲走了。 “杀死了心爱的女孩,我也仿佛死了一样,我想自杀但下不了手。”陈先生返回老家对杀人一事只字未提,只是脾气更加暴躁,行为更加怪异,每天用看电视麻醉自己,或是继续写诗和散文,“在我心里玲儿好像还活着,有时我的心里实在难受就自残,用烟头烫自己,用冷水浸自己的腿,后来腿也坏了,好像只有这样我才能苟且生活下去。” “6年偷生,我想我应该上路了” 6年的偷生生活,陈先生发现自己虽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每天生活在痛苦中,感觉生不如死。前几天他在电视上看到女友老家河南信阳的信息,心生触动,“这是我幻想着与女友一起回去探亲的地方。她的生日也快到了,我想我应该上路了。” 6日早晨他踏上了进京的列车。“玲儿生前多次告诉我她最想到北京来看长城,我也是用这个借口把她骗出来的,对北京我有复杂的情感,我最终选择到北京来自首。” 今天上午,记者陪同陈先生走进了崇文公安分局的大门。在进门前记者问他:“你不后悔吗?”他坚定地摇了摇头,说:“我等这一天等得太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