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状告低保户骗取低保金获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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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3:1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巍)发了近4年的低保,民政局才发现赵女士一家炒股并且有多处经济来源,于是民政局将赵女士一家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3万余元的低保金。 上午,赵女士的丈夫张先生本已经来到法庭,但得知有大量记者到场后又离开了,海淀法院缺席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在审理后判决,要求赵女士一家在7天内返还低保金和粮油帮困金。 在宣判后,记者在法庭外见到了张先生。张先生在说话时因为眼疾,眼睛一直无法睁开,他向记者出示了残疾证明。他表示在领取低保期间,自己也做了很多公益活动,被起诉的5万元股票是10年前自己的哥哥转让给自己的,并不知道股票也属于家庭收入的一部分,手机是自己岳父送的。 张先生说,目前停保后,家里生活很困难,基本上一周5天都要吃面条。由于一直没进法庭,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张先生还不知道判决结果。 案情回放 海淀区民政局在起诉时表示,赵女士和张先生等4名被告是一家人,2001年2月16日,由赵女士向民政局提交了申请书。 从2001年4月至2003年11月期间,赵女士一家领取低保金共计36760元,粮油帮困金共计5120元。 2003年11月、2005年4月海淀民政局接匿名人举报并调查核实,赵女士丈夫拥有手机,正在炒股并有多处经济来源,因此认定该家庭有骗保行为。 庭外采访 核实申请人身份手段被动 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的丁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本市发放低保金采取的是各区县负责制。 “与司法部门不同,民政局没有权力去银行调查他人的存款,这就使得我们无法调查出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和存款状况。”丁先生说。 丁先生表示,为了防止骗保情况的发生,民政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比如每月组织进行8至40小时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低保人员要保证随叫随到,2至3次不到就取消低保发放。 “这些措施都是被动的,建立社会个人信用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骗取低保的问题。”丁先生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