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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历经一年未得到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1:27 华夏时报

  纠纷2赠送贵宾卡算不算赔偿

  何容:送了贵宾卡但无道歉诚意

  2005年12月,何容与她的瑞典丈夫再次飞回北京,找良子健身建国门店交涉。该店一位姓罗的经理向何容受伤一事表示道歉,并赠送了一张价值2000元的贵宾卡。“我本来把这
张贵宾卡当做一种道歉的表示,但没有想到,我和我先生到店里只做了两个足浴和一个修脚的项目,最后结账时不但用完了2000元的贵宾卡,还另付了300元现金。”何容据此认为,良子方面在解决问题时没有诚意。何容还提出,希望良子健身建国门店能帮她在积水潭医院挂专家号进行检查和治疗,但良子方面表示:“节日期间专家号太紧张,一直没挂上。”

  何容在瑞典期间,她在北京的秘书王素娟一直负责与良子健身建国门店协商此事,但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其实自始至终我们的要求都很简单,只要他们想办法把我的胳膊治好就行。”何容说。

  良子:我们曾多次给何容免单

  对于何容提出去医院看病的要求,良子健身建国门店经理刘正超称,他曾参与了对何容一事的处理。在他的口中,“良子”的工作人员陪同何容就诊则有另外一个版本:“何容提出要找一家医院治疗,店里积极配合。当时她自己找了一家医院,我们的一名经理陪她去看病,结果不但没治好,反而把胳膊弄伤了,这可不能怪我们。”刘正超称,此后,何容和她的朋友曾多次到店里做足浴和按摩。“我们不但送给过她2000元贵宾卡,对她带来的朋友,也都是免单的,他们每次来,我们这里都有记录。”

  纠纷3到底应该赔偿多少钱

  何容:我的实际损失超过50万

  2006年3月,何容再次从瑞典赶到北京,并于当月17日与秘书一起来到良子健身建国门店。经过磋商,接待他们的罗经理表示,店方会承担责任,并表示希望能以一次性赔偿解决此事,然后由何容拿着赔偿的钱自己找医院治疗。这种解决方案得到了何容的认可。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却并不顺利。良子健身建国门店提出的赔偿条件是提供给何容1万元的贵宾卡,这遭到了何容的拒绝。“我要的是胳膊痊愈,贵宾卡对我受的伤没什么帮助。”经过进一步沟通,店方于4月提出新方案,赔付价值1万元的贵宾卡另加5000元现金。这个方案再遭何容拒绝。而何容提出的50万元赔偿额也遭到良子方面的明确拒绝:“那是不可能的。”随后,何容提出赔偿30万元的要求同样遭拒绝。对于为何提出50万元的要求,后来又降到30万元?何容解释说,50万的赔偿要求是她与代理律师商量后提出的。“我多次往返北京与瑞典的路费,在北京住了那么长时间的花费,以及胳膊受伤对我的工作产生不良影响,进而造成的损失,这几项加起来,我的实际损失大于50万元。而这件事情发展到后来,并不完全是钱的问题了,我就是想得到一份尊重。”

  良子:要价太高简直就是敲诈

  再次离开中国后,何容在北京请了一名律师替她进行交涉。5月23日,该代理律师向朝阳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6月初,在消协主持下,何容的代理律师和良子方面协商赔偿问题。这次,良子方面提出了他们的最高赔偿方案:1万元现金外加价值1万元的贵宾卡。

  6月下旬,何容的代理律师要求良子健身建国门店,赔偿的最低标准改为3万元现金,该要求被良子方面拒绝。几天后,当代理律师与何容商量后向店方表示原意接受原来的赔偿标准时,却得知1万元现金和价值1万元贵宾卡的赔偿标准已缩水,对方现在只愿意赔5000元贵宾卡。双方的磋商就此停滞。今年7月,何容再次来到北京,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我的目的并不在于得到多少赔偿,而是希望我的胳膊能早点治好。”

  良子集团法律顾问王琳对于何容提出的赔偿要求表示,这是不可能接受的条件。“我们一开始提出来的现金加贵宾卡的赔偿方案,已经是做出一种让步了。”

  他认为在这件事中,良子方面已做了自己该做的了。

  “应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不会推脱,但是太过分的要求,我们绝对不会答应。”王琳表示:“何容提出的赔偿要求简直是一种敲诈。”王琳同时表示,这起纠纷已没有协商的余地,如果解决的话“我们只能法庭上见了”。

  观点

  应保留证据尽早诉讼

  一起看似简单的纠纷却历经一年未得到解决,纠纷双方对此事各有说法。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李金平律师认为,解决何容与“良子健身”之间的这种纠纷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当地消协进行调解;二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消协只能组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它所做出的解决方案没有强制力,因此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最后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

  一旦发生了类似的纠纷,最好能尽快提起诉讼。因为根据《民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虽然因为其他的因素,诉讼时效可能会有所延长,但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考虑,提起诉讼的时间越早越好。如果时间拖得过长,就可能存在难以举证的问题。李金平建议,在纠纷发生后,受损害一方应及时保留医院诊断证明、第三方证明等相关证据。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双方都认可的、对损害事实的认定。

  索赔过高不利协商

  对于人身遭到损害所提出的索赔数额,主要由治疗费以及由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项目组成。因为何容为瑞典国籍,因此可能在误工费的认定方面比较困难。但按照我国的法律,如果被损害方无法提供确切的误工费证明时,应依照事发地的人均收入标准计算。在这起纠纷中,误工费应依照北京的相关标准,而不是按照瑞典的标准。何容提出的50万元的索赔额可能过高了,过高的要求不利于双方协商解决。

  本报记者朱弢/文成江/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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