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因跳桥秀被劳教者:请以我为戒(组图)(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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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03:12 国际在线 | |||||||||
信息时报关于“杜仁政跳桥”的报道,引起了各方强烈的关注。日前,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已经和信息时报记者取得了联系,并对此展开了采访 观点对碰 社会学家:生命第一 塞车第二
昨日,时报记者专访了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磊。让记者略感惊奇的是,80多岁的张老先生对“杜仁政自杀事件”,先前一直都在强烈关注,他认为,社会应首先立足同情帮助弱势群体,各个阶层都应该反思“自杀现象” “我们无权判断谁是作秀” “当一个人站在桥栏杆上,没有结果之前,我们无权判定他是不是‘作秀’!”张磊称,只要一个人处于危险境地,我们都应该无条件地救援,生命是第一位的,同情也是第一位的,而塞车是第二位的。 “在公共场地,以影响他人而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对,这应该受到惩罚。”张磊说,但是,只要这个人处于危险状态中,我们就没有权利去判定他是否是“作秀”,社会各界首要做的,就是帮助和救援。这是无条件的救援,因为我们必须“以人为本”,这是第一要义。 在成功解救之后,我们再来判断他是否有隐情,再考虑如何处理。“是的,他是引发了塞车,但是,塞车没有人的生命重要,生命是第一的,塞车第二!” “对大众要更多心理救治” “我们各个阶层都应该反思!”张磊说,社会在不断发展,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在不断产生,本是一个正常的社会现象。“自杀秀”现象日益增多,就是社会矛盾的一个新的表象,而在具体的解决过程中,比如警方应该在更快时间之内完成救援,市民则不应该嘲笑,而是要帮助和理解。 在张磊看来,作“自杀选择”的,大都是弱势群体,而说他们“弱势”,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弱势,还包括心理上的“弱势”。他们遭遇到问题后,自我化解的能力还不够,这就需要社会上帮助这些有需要的下层人士,做心理方面的治疗。“这是一个必然趋势,社会竞争加剧,太多人需要心理治疗!”张磊说。 张磊认为,无论任何时候,都应该把生命放在第一位,而“法律并不一定就是尽善尽美的”,因为“法律是人制订的,并不是绝对的” 法学家 法律第一 同情次之 10天前,信息时报因为“杜仁政自杀事件”采访了广州市人大代表、律师朱永平。朱永平在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候,认为这些所谓的“自杀秀”,是一种“挟持大众”的行为,应该受到严惩。同时,朱永平认为:“法律是第一位的,而同情次之”。 朱永平在接受采访时称,他依然坚持这个观点,并称,“杜仁政被拘留之后,接受了10天的拘留处罚,这本身就是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作出的一个最高处罚,因为该条款表示,可以处罚“5至10天”。 朱永平认为,杜仁政在被拘留之前,接受采访时候称:“如果问题不解决,出来之后还要跳”,而到现在,他态度转变为“不管怎么样,都不再跳桥了”,这本身就是接受法律洗礼之后的一个结果。 在朱永平看来,生命是第一位的,而没有了生命法律也就失去了意义。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法律,本身就是代表民意,就是公众利益的集中体现。我们在尊重“站在桥栏杆上的人的生命危险”的时候,也应该考虑“被塞的人也可能面对的各种可能的危险,包括处于危险和需要救助状态的生命”。朱永平认为:“现代法制理念所揭示出来的法律价值,就是保护大众利益的。” 同样,朱永平也非常赞同对弱势群体应该更多同情和帮助,并实施一些具体的包括心理方面的民间救助。以及社会各界,都应该采取反思和响应职能部门的积极救援。(信息时报 杨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