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因羡慕朋友漂亮手机将其溺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8:01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鲁蒙海 通讯员 范文军 赵云贵)呼市托县一小学生因羡慕朋友的财物,扼死朋友,将朋友的财物据为己有。 林森(化名,男,13岁,托县双河镇人,系托县某小学小学生)与被害人雪东(化名,男,13岁,托县双河镇人,系托县某小学小学生)是好朋友。8月25日晚上,林森住在雪东家。26日上午,林森与雪东上街玩耍,林森对雪东的手机、MP4和赛车产生歹意。下午,林森
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锁定作案人林森,8月27日12时许,在托县永圣域村附近一路边旅馆内将骑自行车准备逃往呼市的林森抓获。经审查,林森对自己所作所为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