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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市长助理征婚骗走10多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0:07 红网-三湘都市报

  ■通讯员 申正 郭显明

  人物档案

    黄友文,男,42岁,湖南省隆回县滩头镇摘梨村村民。

  在“桥梁工程师”、“包工头”、“市长助理”、“准副市长”等头衔的诱惑下,几个女人在相亲过程中心甘情愿给他奉上10多万元“活动经费”,他摇身变成即将上任的吉首市“副市长”,负责“招录”市长助理、秘书……

  “桥梁工程师”

  黄友文2004年因诈骗罪被隆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从隆回看守所出来后,身无分文的他无意中看到某杂志上的“海南征友热线”,他决定重操“旧业”,将自吹自擂的假简历寄到海南省海口市婚姻介绍所。一星期后,湘潭一名章女士打来电话与其约会。

  2004年12月底的一天,黄友文赶到湘潭的一间菜馆与章女士及其家人见面,并把伪造的个人简历、武汉大学文凭复印件和桥梁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递给章女士。喝完茶后,章女士主动安排黄友文到她朋友开的旅馆住下。两天后黄友文要回隆回了。临走之前,黄友文以路费不多为由,向章女士借了300元钱。

  “包工头”

  一星期后,黄友文再次来到湘潭与章女士见面,称承包工程盈利颇丰,还买了些礼品看望章女士的父母。

  2005年1月28日,章女士打电话给黄友文,称要到隆回去,并叫黄接她。见面后,黄把编造的假工程合同递给章女士看,章很是心动。第二天早上,黄以要给工人发工资过年为由,“借”走章女士3000元钱。当天晚上,黄友文又说:“高怀高速公路指挥部每三个月报一次账(指给工程钱),这样下去没办法过年。”章女士听了决定和黄友文一起想办法。

  2005年1月31日清早,章女士打电话告诉黄友文:“我筹到10000元钱,你把工商银行的账号告诉我。”此后,在2005年2月5日至2005年5月8日之间,黄友文先后以不同的借口骗取章女士43630元。拿到钱后,黄友文突然人间蒸发。

  “市长助理”

  同时受坑害的还有靳女士。

  靳女士2001年离了婚。2004年12月通过征婚启事与黄友文相识。几次电话联系后,黄友文在怀化和靳女士见了面。见面后,黄友文再次把假

离婚证、个人简历、工程师证书等给靳女士看。并说自己在承包城步巫水大桥工程,完工后可赚60多万元。靳女士动了心。

  随着时间推移,靳女士和黄友文的感情不断“加深”。2005年4月,黄友文对靳女士说没钱请高速公路指挥部的人吃饭。轻易骗走靳女士现金3000元。

  2005年7月,黄友文来到靳女士家。在靳女士父母面前吹嘘,说自己原来是邵阳市市长助理,因爱提意见被别人排挤了,现在从事工程建设。自己以前是副处级干部,现在正在按正处级干部平反,可补偿12.8万元,马上可以到位。随后又以自己工地资金周转困难为由,骗走靳女士34000元。7月15日,黄友文把靳女士约到怀化,以相同理由再次骗走靳女士现金30000元。

  “

公务员监考官”

  2005年6月,黄友文到湖南省政府员工公寓住了一晚,发现一份资料说吉首市还差个副市长,并偷看到

公务员考试的6套试题。

  7月,黄友文来到靳女士家,说自己要到吉首市当副市长去了,并表示自己有权安排两位市长秘书类职务。准备带一个叫牟林的人去,靳女士听了动了心,说:“不如带我弟弟靳新去。”

  黄说:“他的文凭太低,只是一个大专生。”

  “你通过你的关系帮他办一个本科就成了。”靳女士出点子。

  “我有一个朋友在长沙的XX学院教书,可以搞到文凭。但要钱。”黄友文说。

  靳女士的弟弟靳新马上给黄2000元钱去办文凭。黄友文花450元给靳新办了一个“湖南大学”的假文凭。

  8月1日,黄友文打电话给靳女士要靳新到长沙去参加公务员考试。同时到长沙的还有牟林。牟林是在火车上认识黄的。认识后,黄友文一直说自己毕业于武汉大学,是搞工程的。两人相识后,牟林请黄友文介绍一些工程给他做。

  黄友文则事先赶到长沙,在某招待所开好房后,把6月份看到的6套不同的公务员考试试题复印了两份。

  靳新、牟林到长沙后,黄友文将他们带到该招待所,叫他俩先在四楼的一间房里等,自己去看一下监考的老师准备好了没有。停了一会儿,黄回来讲监考的人不来了,由他监考,就在房间里考。黄把提前复印好的试卷交给他俩做。

  考试结束,黄友文收了试卷,并认真地对假试卷进行了密封,说要马上把试卷送到省里去。十多分钟后,黄回来了,说,“你们回去听通知吧。”

  这次,黄以各种理由先后从靳新手里骗得现金2000元,从牟林手里骗得现金3000元。

  两天后,黄友文打电话给靳新和牟林,说他俩都通过了,8月10日到长沙答辩。

  8月10日,他俩来到长沙。因为黄友文说还要交600元钱,靳新意识到可能受骗了。

  2005年10月,靳女士等人到派出所报了案。

  2006年3月31日,黄友文被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4月18日经新晃侗族自治县检察院批准,由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官提醒

  近来以征婚为名的诈骗犯罪频发,且屡屡得手,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女士交友要谨慎,见面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媒体交友陷阱多,缺乏很大真实性,要慎之又慎。在现实生活中要交到一个真诚好友都很难,何况通过媒体?从本案来看,黄友文的诈骗手段并不高明,通过几次的交往,施一点小恩小惠后,便开始以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由骗钱骗情,且每次都不空手;从本案的受害人看,有的还是国家工作人员,连一些基本的常识都缺乏,结果被骗(除黄友文外受害人均为化名)。

  经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友文诈骗案,于8月8日划上句号。该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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