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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弟逃跑成窝藏犯 送弟入狱自己却逃了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4:4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9月12日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陈春萍 黄颖) 现年41岁的李某出生在浙江省永康市农村,上有哥哥,下有弟弟、妹妹。

  1999年7月12日,李某在永康市芝英镇上徐店村妹夫家时,意外碰到了小弟,并愕然得知,小弟因盗窃被公安抓捕后,乘指认作案地点的时候逃脱并躲藏在妹夫(因窝藏包庇被判刑)家里。出于亲情,李某当时没有考虑过多,拿出身上为数不多的200元钱交到小弟手
里,并趁天黑用摩托车将小弟送到舅舅家躲藏。

  几天后的晚上9点多钟,公安机关辗转找到李某,并对他进行了一翻教育,当深知自己犯了罪时,李某内心百感交集,他一方面自责自己犯了罪,另一方面在想如何弥补这个过错。李某进行了一翻长长的心里斗争,最后,他把公安人员带到弟弟的藏身之处,当晚10点许,李某的弟弟被逮捕。看着弟弟被逮捕的那一刻,这个老实巴交的汉子忍不住流下了眼泪,他不忍心再看弟弟的背影。

  7月17日,由于李某带罪立功,公安机关对涉嫌窝藏罪的李某予以取保候审,期间,其妹夫已被刑拘,李某怕自己坐牢,办好了取保候审的手续后,他便选择了逃跑。

  时间匆匆一过就是七年,七年后的七月,这个农民汉子在公安机关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被刑事拘留,他这才知道他虽然可以逃走七年,却躲不过他应该得到的法律制裁。

  最近,永康市人民法院结合李某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以窝藏罪判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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