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即锁骨骨折 家属状告医院索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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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5: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刚出生11天的婴儿就查出“左锁骨骨折”,因此孩子的父母认为是孩子在出生时由于接产医生用力拉拽导致的。今天上午,1岁7个月的小男孩儿琼琼在家长的陪伴下,将出生的医院——丰台区铁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费、医疗费等共计10万元。 上午9时40分,丰台法院开庭。琼琼长得十分可爱,也并不认生,还张着小手要人抱。
后来,宋女士夫妇又带着琼琼到积水潭医院检查,结果相同。“我们是健康夫妻,琼琼也应是个健康孩子。”所以他们认为,因为琼琼出生时过大,所以导致医生接生时用力拉拽,是人为造成琼琼骨折。由于发现不及时,现在琼琼的左肩骨已经错接,长成一小疙瘩。 在法庭上,法官向双方宣读了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鉴定认为,由于琼琼出生时体型较大,而且宋女士体胖,选择剖腹产是正确的。骨折认定为剖宫产娩出时并发症,但院方却未告知宋女士这种可能情况,而且院方并未及时发现,也没有及时处理,由此认定院方存在过失,应负轻微责任。 而铁营医院称,宋女士所说的“琼琼出生时被医生用力拉拽”不是事实,并提出,医疗行业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业,尤其是妇产科和小儿科。虽然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但是还要与院领导商量后才能发表意见。但他们承认,的确是琼琼的父母先发现孩子的异常后院方才做的检查。 对于鉴定结论,宋女士认为,住院、手术,直到琼琼降生,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是在医生、护士的监护下,医院的过错不容置疑。鉴定结果所认定的“轻微责任”太轻了。 宋女士最后表示可以调解,10万元的赔偿也可以缩小到8万元,但铁营医院的代理人表示,要回去和院领导商量后才能决定。 王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