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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成立100个法援工作站 为特殊人群提供代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0:4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雷小琴 实习生阮晓静)9月12日,家住南宁市纬武路南的孤寡老人吴小香高兴地告诉记者,自己借给范氏夫妇的28000元及利息,在三年追讨无果的情况下,通过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终于在近日讨回了款项。老人激动地说:“这全是法援中心的功劳呀!”

  成立100个法援工作站

  据了解,青秀区共有老龄人口7.8万,约占南宁市的1/6。为了更好地服务老年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早在2004年成立之初,就把老年人的维权工作纳入服务范畴,不仅在城区老龄办专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部,并且在5个街道、4个镇100个社区(村)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工作点,使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有充分的组织保障。孤寡老人吴小香就是通过社区基层法援站点得到了指引,最终通过城区法援中心获得了帮助。

  为了让老年人、低保户和残疾人便利而及时地得到法律援助,青秀区法援中心已经为这部分特殊人群开辟了“绿色通道”,在公、检、法、民政、工商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为特殊人群简化法律援助手续。更为人性化的是,辖区内70岁以上的老人手上都有一张“法律援助服务卡”,这张卡能够免除法援中心对他们经济状况的审查,直接为符合援助条件的老人提供帮助。

  为特殊人群提供援助代理

  从2004年的5件到2006年的12件,青秀区法律援助代理的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其中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占受援的15%。而受援人对中心工作人员上门或电话回访的服务感到很满意。吴老告诉记者,法庭判决她的官司胜诉后不久,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上门来回访。原本借款合同纠纷并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但是看到老人年岁已高又是孤寡一人,中心破例帮助其代理案件,在官司胜诉后又负责回访了解情况,老人非常感激。

  虽然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卡、法律讲座等形式为群众提供了贴心服务,但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仍认为许多需要援助的青秀区低保户、残疾人、老年人未获援助,所以通过本报公布法律援助的范围: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刑事案件的代理和法院指定辩护。编辑:王香菊作者:雷小琴 阮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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