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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越狱戴脚镣逃出沙漠 杀死2人并碎尸(图)(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2:26 国际在线

  碎尸

  随身领带作案勒死后再碎尸

  郑国良喜欢戴一条灰色真丝领带,其实这是杀人工具——他用领带先后勒死两名受害人。

  在成都作案后,郑国良流窜到四川省达州市。他在当地一家火锅馆当厨师,还结交了一个女朋友。通过女朋友,郑国良认识了女青年梅儿。梅儿的男朋友是港商,经常送她价值不菲的首饰。

  2003年3月4日,梅儿约郑国良的女朋友吃饭,郑国良看见梅儿男朋友送给她的钻石项链,心生歹意。当天,他把梅儿骗到自己的租赁房,捆绑后逼问出密码,抢走9万余元和价值1万元的首饰。然后,他用领带将其勒死,再用水果刀以关节为界,将梅儿肢解为17包,掩埋在大树下。

  2005年4月14日,郑国良以合伙做生意为由,伙同李波和邓小全将罗某骗到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采用相同的方法,抢走1.4万元,并将其用领带勒死再分尸。

  经群众举报,2005年7月12日,郑等人在重庆被抓。

  庭审现场

  受害家属索赔四十六万

  “你这个该死的,抵命来……”当郑国良被带进法庭,正在接受调查讯问时,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罗某的母亲突然情绪激动,边大声责骂边冲向被告席,并用手中的包猛砸被告郑国良的头部。

  值庭法警见状,立即冲上来,将罗某的母亲拉开。主审法官当即对罗某的母亲进行劝说,并要求她遵守法庭纪律。

  郑国良遭到罗某母亲的扑打时,神情木然,一言不发也没有躲避。当被他杀死分尸的梅儿的养母责问他为何杀人时,郑国良才站起来,含混不清地说了声“对不起”。

  昨日,罗某和梅儿的家人共向郑国良等人索赔46万元。他们表示赔不起时,罗某的母亲情绪再度爆发:“赔不起,把你的器官卖了赔!”

  休庭时,梅儿养母接受记者采访,泪流满面。她说,梅儿7岁时,父母双亡。成年后,梅儿到达州城里当保姆。结识了一个香港商人,原以为这个苦命的孩子终于可以享福了。“没想到梅儿的命这么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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