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应该提醒药品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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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1:21 东南快报 | |||||||||
昨日本报B20版《药店逼店员推销快过期药品》一文报道了福新中路某药店逼店员推销快过期药品的事。遇到近效期药品,售药员该不该提醒顾客? 17位读者打进热线或发来短信参与了讨论,其中13位认为应该被告诉,否则虽不违规、但也会给顾客留下被骗的印象。
手机号码134××××0402的李大姐就说:“曾几次因售药员过度的热情而买了不该买的药,不是卖不出去就是快过期的产品,退换不得,只好扔了。” 对此,该药店店长周先生解释说,近几个月因为管理不善产生一些近效期药品,才出此下策。“况且其他药店也是有这种做法的。” 省二人民医院主任药剂师纪莎告诉记者,药品在有效期内服用,并不影响药效。但如果是买药做储备的话,就要特别注意是否在近效期了。 本报记者 施焕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