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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政策能否促动石狮外挂车回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1:40 石狮日报

  新闻提示:近日,泉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泉州市鼓励新增货车落籍和非正常外挂车辆落籍本市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凡2006年6月20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主动回迁我市的外挂车辆,将按两个档次给予奖励,10吨以下每辆奖励1500元,10吨以上每辆奖励2000元。

  泉州市此次出台的意见与石狮现行鼓励支持货运发展的政策相比,最主要的不同之处是增加了对外挂车回迁的奖励政策。这一奖励对于外挂车回迁能起到多大的推动作用?近
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我市稽征、交通等主要相关部门。石狮今年外挂车回迁仅3辆来自福建省公路稽征局石狮稽征所的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以来,回迁落籍石狮的外挂车仅为3辆!与新增货车达300余辆相比,这个数字显得有些可怜。“今年泉州市整治外挂车的目标是:新增货运车辆本地入籍率要达80%%以上,外挂车回迁率达15%%以上。石狮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组建货运公司为车户服务,新增货车入籍本地率不成问题,但外挂车回迁的目标,从目前情况来看,恐难以实现。”稽征所所长黄小龙忧心地说。

  “外挂车并非不愿回归。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绝大多数的外挂车户都有回迁的意向,只是办理转籍实在太难了。”黄所长介绍,最近一年多来,省、市各级各部门对外挂车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整治行动一波又一波。仅石狮今年就已开展了至少三次行动周、两次行动月。如此高压态势,令外挂车户惶惶不安。在有关部门组织的座谈活动中,他们多次表露了回迁的意愿。多方利益博弈致外挂回迁难

  虽然外挂车主纷纷表露了回迁的意愿,但在现实中却陷入“想回回不了”的境遇。“首先是外挂落籍地不肯放行。毕竟有车辆外挂,外挂落籍地可得到一些公路规费等方面的实惠。”市交通局有关人士介绍,地方政府利益已成为影响外挂车回迁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一些不发达省份以低收费为诱饵,吸引外地货车落籍,我市现有“外挂车”就大都落籍在青海、西藏等省份。“外挂车”要回迁,必将对落籍地经济造成影响,很难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

  外地放行难,本地入籍也不易。据了解,我市现有外挂车绝大部分存在“改装”迹象,有的是车箱加宽了,有的是加长了、加高了,还有的是增加了钢板弹簧的数量、更改了刹车装置等,不符合我省现行车辆技术标准,交警部门无法办理车辆入籍手续。“异地缴费、全国通行”要真正落实

  诸多利益上的诱因使得外挂车回迁难度超乎想象,虽然泉州、石狮近年来就外挂车回迁出台了许多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始终未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奖励政策也不例外。对于石狮的外挂车户来说,他们本身就已有回迁意愿,奖励政策不可能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有关人士表示,促进外挂车回迁,最根本的办法还是要做到公路规费征收“全国一盘棋”,真正做到“异地缴费、全国通行”。事实上,“异地缴费、全国通行”的征收办法早已实行。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政府出于地方利益的考虑,对办法进行了“曲解”,有的省份变相打折到了不足应征标准的4成。正是规费征收标准上的“乱打折”,造成了各地规费征收额度上的极大不平衡,进而导致车辆外挂现象。为此,有关人士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车辆外挂问题,国家应出台相应规定,确定统一的公路规费征收标准和不同省份的浮动空间。而在当前,各相关部门也应积极探索不合标准外挂车的回迁落籍办法,借鉴厦门、三明等地的成功经验,改进改革落籍手续,争取能有更多的外挂车回迁。(记者吴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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