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太腰椎骨折祸起衣服上的茶叶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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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2:00 大连晚报 | |||||||||
8旬老太腰椎骨折祸起衣服上的茶叶渣 ■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西岗区一住宅楼一居民晾晒的衣服被泼上了一点茶叶渣,楼下的5旬家庭主妇周女士与楼上的8旬李老太太发生纠纷,由于老人年老体衰,倒地后造成10级伤残。此案闹
李老太太住在周女士家楼上,双方虽是邻居,但经常因为一些小事闹得不愉快。2004年10月31日傍晚,周女士发现自己晾晒的衣服上被泼上了茶叶渣,认为是楼上李老太太故意干的,周女士来到楼上质问李老太太,二人发生争执,两人发生了身体“接触”,老太太倒地,造成了腰椎骨折。 这事闹到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按照办案程序做了笔录,根据笔录,周女士有“抡”的动作。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不肯让步,派出所调解不成。事后,老太太经过法医鉴定,构成10级伤残。经过长期治疗后,今年5月,李老太太将周女士告到了西岗区人民法院。 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时,李老太太陈述说,被告周某用门口放的白菜砸我家门,我打开门刚探出头就被被告按住头摔倒在地上。被告用手打我、用脚踢我,其中有一脚踹在我后腰上,使我无法正常行走。最后来了几个邻居将被告拉走,我才得以脱身。请求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及精神赔偿金1000元合计9300余元。李老太太当庭提供了作为证据的派出所笔录,笔录中证明双方在争执中有身体接触。 被告周女士当庭指责是原告将茶叶水泼到自己晾晒的衣服上。被告上楼敲门问为什么往楼下泼茶水。是邻居拉走了原告,被告才得以脱身。 周女士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要求重新做笔录。 法院认为,因该笔录是国家司法机关作出的,程序合法,被告无证明该笔录是不真实的,法院对该证据予以采信。 法院认定,被告因为衣服上被泼上了茶叶水上楼质问原告,双方发生争执,被告用胳膊抡了一下原告,致使原告倒地受伤,经法医鉴定认为,原告年龄较大,腰椎在普遍骨质疏松的基础上,受到轻微外力作用即引起腰椎压缩性骨折,因此造成原告10级伤残。 法院认为,周女士因为琐事侵害原告身体造成伤害,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此事发生的起因是原告李老太太经常往楼下泼水、扔东西而引发,所以原告在该事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只能对原告诉讼请求的部分予以支持,法院不支持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判决被告周某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198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