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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提新盐价格 超市因价格违法被物价部门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5:0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 通讯员陈维君)偌大超市里,商品标价全都项目不全,货柜上随处可见到“开心”、“惊喜”及“惊爆”等价格表示,500克新包装盐在不明码标价的情况下,零售价卖到了每包1.5元!昨日,柳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查处了金陵超市北站店价格违法行为,店方开始以电脑故障来作搪塞,最后不得不在检查笔录上签了字。

  当天下午近6时,柳州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接群众举报,位于北站路的金陵超市北站店销售500克新包装食盐时超过规定的1.3元/包,卖到了1.5元/包。“食盐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当即派出检查人员火速前往检查。

  一进入该超市,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摆在货架上一排排百事可乐上的“惊喜”和“惊爆”等价格表示。接着,检查人员检查发现,超市里的绝大多数商品尽管标有售价,但都没有注明商品的产地、规格、货号及等级内容。

  检查人员在超市最里面一层货架底部,找到数十包开架销售、未有标明售价的500克新包装食盐。检查人员问一旁的售货员,这种盐为何没标价,卖多少钱一包?售货员对为何未明码标价没作回答,只告诉检查人员,每包500克新包装食盐卖1.5元。

  检查人员找到超市负责人方某,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后指出,食盐销售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超市经营500克新包装食盐不按价格法规规定明码标价,还超过了1.3元的限价,属擅自提价销售。此外,超市随处可见的“开心”、“惊喜”、“惊爆”等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表示,以及其他商品的价格标签标注项目不全的问题,都属于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对于500克新包装食盐为何会卖到1.5元的问题,店方作了这样的辩解:因为超市有一台售货机没法打出打折的小票,所以才“误”打出了1.5元的小票,因为该超市完全懂得这种规格的新包装食盐是应该卖1.3元的。见状,检查人员当即严正指出:政府指导价已明确规定,这类规格的新包装食盐最高只能卖到1.3元,又何来的打折后才卖到1.3元之说?如按超市的说法,其虚假优惠折价的行为,同样也是价格欺诈行为。

  据了解,物价部门正对该超市的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编辑:黄皓作者:王缉宁 陈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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