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咬伤人狗主拒不认错 “零口供”拘留伤人狗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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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5:13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 一年轻男子无证饲养小狗,并放任小狗四处乱跑,结果小狗将邻居的小孩咬伤。孩子的家长找该男子论理,还挨了一记耳光。昨日,柳州市荣军派出所以“零口供”拘留了伤人狗主。 当天中午12时,荣军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乐群路上有一男子,正在大闹一小摊,还打伤摊主。民警来到现场,只见一名年轻男子将路边一卖凉茶的小摊踢翻后,挥拳将一
原来,打人的男子姓李,无证饲养了一只小狗,小狗性情凶猛,平日里,李某不顾邻居的意见,任由小狗四处晃荡。昨日中午,李某的小狗又跑到楼下院子里四处晃,而李则在院子外面看人打麻将。此时,邻居何某的女儿正在院子里玩,突然被小狗咬伤了脚,嚎啕大哭。 何某带着女儿找李某论理,李认为是何的小孩惹了小狗所以才被咬,坚决不赔钱。何指责李无礼,不料遭到了一记耳光。这时,在路旁卖凉茶的陈某看不下去了,就告诉何某自己亲眼看见小孩被狗咬伤的事实。李某嫌陈多管闲事,立即开始砸他的摊,并动手打人。 民警将李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时,李的态度极为恶劣,不仅不承认自己的错误,还想动手再打陈某。并一再以“我就是不承认,看你们能把我怎样”来威胁民警。民警经过仔细调查后,认定李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存在,在没有口供的情况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周柳宁)编辑:黄皓作者:周柳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