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辛苦20天 没挣钱反贴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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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7:3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姬娜 实习生 张维涛 钟燕)“我女儿辛辛苦苦工作了20天,不但没有拿到1分钱的工资,而且还被对方以没有及时办理离职手续为由扣去了500元的管理费。可是在此之前对方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规定。”昨日上午,市民刘先生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20岁的女儿小刘8月16日应聘到西安智力公司,并在和该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某大超市当核桃粉促销员,与此同时,给超市交了600元的押金。但是,9月5日
随后,记者随同刘先生来到西安智力公司,促销主管王女士告诉记者,扣除小刘500元一事属实,但责任应由小刘本人负责。因为他们公司和超市之间有合作关系,双方协定超市每月以账扣的形式收取智力公司每位促销员500元的管理费,如果促销员在每月10日之前离职则不需要缴纳本月的管理费,而不在此段时间离职的则要缴纳500元的管理费。由于小刘在9月5日当日没有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导致离职手续拖延到9月12日才得以办理,使得他们智力公司在该超市又产生了500元的管理费。“这是小刘本人造成的,她本来在9月5日当天被告知离职时就应该办理完这些手续的。”王女士对记者说,因此他们公司得从小刘600元的押金中扣除500元作管理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