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员工辛苦20天 没挣钱反贴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7:3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姬娜 实习生 张维涛 钟燕)“我女儿辛辛苦苦工作了20天,不但没有拿到1分钱的工资,而且还被对方以没有及时办理离职手续为由扣去了500元的管理费。可是在此之前对方并没有告诉我们这些规定。”昨日上午,市民刘先生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20岁的女儿小刘8月16日应聘到西安智力公司,并在和该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某大超市当核桃粉促销员,与此同时,给超市交了600元的押金。但是,9月5日
上午10点,智力公司以“不胜任该项工作”为由,通知小刘在当天内办理离职手续。小刘当时想上班一定要有始有终,便在该超市她的下班时间即15:30下了班,然后回家取相关的手续,当小刘再次赶回该超市办理手续时,早已超过了该超市办理此项工作的下班时间。于是在9月6日,小刘将她的押金条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智力公司,让该公司代理领取自己的600元押金。然而,到了9月12日,小刘去该公司领取她的600元押金时,对方称,由于小刘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致使超市采取账扣形式扣去了智力公司的500元管理费,所以智力公司只能给小刘退100元押金。

  随后,记者随同刘先生来到西安智力公司,促销主管王女士告诉记者,扣除小刘500元一事属实,但责任应由小刘本人负责。因为他们公司和超市之间有合作关系,双方协定超市每月以账扣的形式收取智力公司每位促销员500元的管理费,如果促销员在每月10日之前离职则不需要缴纳本月的管理费,而不在此段时间离职的则要缴纳500元的管理费。由于小刘在9月5日当日没有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导致离职手续拖延到9月12日才得以办理,使得他们智力公司在该超市又产生了500元的管理费。“这是小刘本人造成的,她本来在9月5日当天被告知离职时就应该办理完这些手续的。”王女士对记者说,因此他们公司得从小刘600元的押金中扣除500元作管理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