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版发行他人译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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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8:5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顾建国)中国戏剧出版社未经中文译者张经浩同意,擅自出版发行《傲慢与偏见》等作品,近日被黄浦区法院一审判令停止侵权,赔偿张经浩经济损失8万元。 今年初,张经浩发现中国戏剧出版社擅自出版了他的译作《傲慢与偏见》、《爱玛》、《马丁·伊登》和《欧·亨利短篇小说》四部“口袋本”作品。与出版社交涉无果,他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戏剧出版社明知涉案作品的作者为张经浩,仅凭与案外人某公司所订的合同及案外人提供的已获授权的表示,未向张经浩核实就进行出版,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