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横财买“宝马”被判返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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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8:5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陈爱民)证券公司误将100万元划入股民钱先生账户后,钱先生将错就错购买了一辆“宝马”轿车。日前,杨浦区法院一审判令钱先生返还100万元,并按国家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钱先生在某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但他的账户内从2004年12月27日起空无一文。2005年3月10日,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误将100万元划入钱先生的账户。钱先生发现后,
法院审理后认为,钱先生在与证券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未及时返还证券公司错划入他账户的100万元,属不当得利,依法应返还。 | |||||||||